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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——广告发布

石家庄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——广告发布

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,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,石家庄市决定自7月1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,重点规范广告发布行为,严厉打击非法张贴、喷涂、散发小广告等行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治理范围

本次专项行动覆盖长安区、桥西区、新华区、裕华区、高新区及正定县等全部建成区范围,重点整治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、居民小区、公共设施、建筑物外立面、电线杆、配电箱、公交站牌等区域的小广告。

二、治理内容

(一)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擅自张贴、涂写、刻画、喷涂小广告。

(二)严禁在道路、广场、小区等公共场所随意散发印刷品广告。

(三)严禁发布涉及办证、刻章、开锁、疏通管道、房屋租赁、招聘求职等内容的非法小广告。

(四)对涉及虚假宣传、诈骗、色情等违法内容的小广告,将依法从严查处。

三、广告发布规范

(一)单位和个人确需发布广告的,应到指定的便民广告张贴栏或通过合法媒体渠道发布,确保内容真实、合法、健康。

(二)便民广告张贴栏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和管理,定期清理维护,引导市民规范张贴。

(三)鼓励采用电子屏、社区公告栏、网络平台等新型载体发布广告,减少对城市立面的影响。

四、职责分工

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执法查处;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涉及违法犯罪的小广告行为;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广告;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内小广告清理;各区政府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组织街道、社区开展全面清理和日常巡查。

五、处罚措施

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《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责令限期清除,并处以罚款;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者,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;对涉嫌犯罪的,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监督举报

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小广告,发现违规张贴、喷涂、散发小广告行为,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9城管热线进行举报。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将给予适当奖励。

七、实施时间

本行动自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集中开展,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。请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,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。

特此通告。

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

2024年6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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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3 07:15:50